投稿指南
一、来稿必须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来稿的文字复制比(相似度或重复率)必须低于用稿标准,引用部分文字的要在参考文献中注明;署名和作者单位无误,未曾以任何形式用任何文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未一稿多投。 二、来稿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外,不侵犯任何版权或损害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如果20天后未收到本刊的录用通知,可自行处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来稿经审阅通过,编辑部会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您,您应在收到通知7天内提交修改稿。作者享有引用和复制该文的权利及著作权法的其它权利。 四、一般来说,4500字(电脑WORD统计,图表另计)以下的文章,不能说清问题,很难保证学术质量,本刊恕不受理。 五、论文格式及要素:标题、作者、工作单位全称(院系处室)、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遵从国家标准:GB\T7714-2005,点击查看参考文献格式示例)、作者简介(100字内)、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 六、处理流程:(1) 通过电子邮件将稿件发到我刊唯一投稿信箱(2)我刊初审周期为2-3个工作日,请在投稿3天后查看您的邮箱,收阅我们的审稿回复或用稿通知;若30天内没有收到我们的回复,稿件可自行处理。(3)按用稿通知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稿件将进入出版程序。(4) 杂志出刊后,我们会按照您提供的地址免费奉寄样刊。 七、凡向文教资料杂志社投稿者均被视为接受如下声明:(1)稿件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属原创作品(包括翻译),杜绝抄袭行为,严禁学术腐败现象,严格学术不端检测,如发现系抄袭作品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本刊不承担任何民事连带责任。(2)本刊发表的所有文章,除另有说明外,只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刊观点。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和争议本刊不受任何牵连。(3)本刊拥有自主编辑权,但仅限于不违背作者原意的技术性调整。如必须进行重大改动的,编辑部有义务告知作者,或由作者授权编辑修改,或提出意见由作者自己修改。(4)作品在《文教资料》发表后,作者同意其电子版同时发布在文教资料杂志社官方网上。(5)作者同意将其拥有的对其论文的汇编权、翻译权、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发行权等权利在世界范围内无限期转让给《文教资料》杂志社。本刊在与国内外文献数据库或检索系统进行交流合作时,不再征询作者意见,并且不再支付稿酬。 九、特别欢迎用电子文档投稿,或邮寄编辑部,勿邮寄私人,以免延误稿件处理时间。

网上初试!哈尔滨音乐学院发布2020年本科专业校考

来源:哈尔滨学院学报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11-09 05:40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受疫情影响 各高校艺术类考试 或延期或线上初试 教育部最新部署2020艺考 近日, 哈尔滨音乐学院 发布 关于2020年本科专业校考初试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

受疫情影响

各高校艺术类考试

或延期或线上初试

教育部最新部署2020艺考

近日,哈尔滨音乐学院发布

关于2020年本科专业校考初试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相关要求,依据《哈尔滨音乐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以下简称《招生简章》)和《哈尔滨音乐学院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本科招生专业课考试工作方案》要求,现将学院2020年本科专业校考初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初试报名截止时间

哈尔滨音乐学院2020年本科专业校考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31日20:00。

二、初试相关要求

(一)考试与评审形式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校考初试采取考生远程录制、提交视频作品方式。学院组织评委对考生视频进行集中评审,并对评审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二)初试内容调整

结合视频考试的特殊形式,学院在《招生简章》考试内容要求的基础上,对初试调整如下:

1.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技能》科目改为远程提交视频作品,面试环节调整到复试。

2.音乐表演专业初试演唱(演奏)考试内容不变,形式改为远程提交视频作品。其中,声乐歌剧和民族声乐方向的伴奏可采取钢琴或者伴奏带形式;西洋管弦方向的考生如果条件有限,可无钢琴伴奏;西洋管弦的萨克斯和打击乐现场抽签决定音阶和琶音环节,改为由考生在该方向招生简章规定的音阶和琶音内自选;民族管弦、钢琴、手风琴等专业方向除初试形式改为远程提交作品外,无其他变化。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所有方向的《乐理》(一级)考试调整到复试;作曲方向的《旋律写作》和《歌曲写作》笔试科目由初试调整到复试,《专业面试》科目的“钢琴演奏”和“民歌或戏曲片段演唱”由复试调整到初试,改为远程提交视频作品,取消“专业相关常识问答”环节;合唱指挥方向《声乐演唱》和《钢琴演奏》采用远程提交视频作品方式。

(三)视频作品制作要求

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三个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初试所提交的演唱(演奏)视频作品皆按如下要求:

1.视频作品内容须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及本次修订内容的要求录制。

2.演唱的视频作品须同一首曲目演唱两遍,第一遍与伴奏合作,第二遍清唱,必须连续演唱且视频不中断,两遍演唱均不可降调,声乐伴奏可采取钢琴或者伴奏带形式。演奏的视频作品在同一音乐篇章中不得间断。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作曲方向《专业面试》科目的“民歌或戏曲片段演唱”环节,考生演唱的两首视频作品均要求清唱(一遍),不得加任何伴奏。

4.演唱和演奏的作品在录制全程不允许使用麦克风等传声设备,视频不得剪辑,不得进行艺术美化性质的编辑,且必须为同期录音,声像同步,否则将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5.音乐表演的西洋管弦专业方向须同步远程提交练习曲或乐曲原谱电子版。

6.视频作品需按照网上报名填写的曲目提交,如果录制作品与报名曲目不符,则视为无效作品。

7.录制视频时,考生必须面向录像镜头(其中钢琴专业考生须调整适当的侧面面向摄像镜头),在一个合适的距离内,确保演唱(演奏)清晰可见。如采用现场钢琴伴奏,须同时出现在适当距离的镜头中且不切换镜头及角度。视频中须考生自报曲目名称。

8.视频中不得有显示考生信息的字幕和场地布景,不得有考生介绍。

(四)视频作品录制与提交时间

1.已经通过“哈尔滨音乐学院微信公众号”报名成功的考生须用手机下载并安装初试使用的APP,进行录制和提交视频作品,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哈尔滨音乐学院校考初试视频作品录制提交操作说明》。考生依次在手机APP上进行身份认证、在线申请考试、在线录制和提交视频作品。

2.考生初试视频作品录制及提交时间为4月3日08:00-4月13日17:30。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手机APP提交视频作品,逾期不提交作品视为放弃我院2020年校考初试。

文章来源:《哈尔滨学院学报》 网址: http://www.hebxyxb.cn/zonghexinwen/2020/1109/507.html



上一篇:通知丨关于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第十三届校园科
下一篇:哈尔滨音乐学院聘任郁钧剑和彭吉象为客座教授

哈尔滨学院学报投稿 | 哈尔滨学院学报编辑部| 哈尔滨学院学报版面费 | 哈尔滨学院学报论文发表 | 哈尔滨学院学报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哈尔滨学院学报》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